回答補充
所有權包括四種功能: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有了這四種能力,您就擁有了全部所有權。
但這四種權力往往是分離的。比如租賃,把占有和使用的權力轉移給承租人。
但最核心的權力應該是處分權,其他三項權力可以轉讓,但如果處分權轉讓了,就標誌著所有權的完全轉讓。
通俗地說,區別在於占有不壹定意味著所有權,但如果妳有處置權,妳就必須有所有權。
比如妳把妳的東西免費借給妳的朋友,那麽妳就擁有了三種權利:占有、使用和收益。
這個時候,誰擁有它?當然,還是妳——妳有權收回,出租,出售,做任何妳想做的事。那就是處置權!因此,處分權是所有權的核心權力,是所有權的標誌。
回答補充
妳的觀點是錯誤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壹本書。
只有買書的人,或者借書、租書看的人,才有權占有。
但處置權只屬於買它的人,也就是物主有處置權。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