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1.黨章之所以是黨的根本法,是由黨章與黨內其他法規的關系決定的。其他黨內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必須以黨章為依據,符合黨章,決不能與黨章相抵觸,更不能與黨章相抵觸。否則無效。黨章在黨內法規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同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黨章之所以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因為黨章是由黨的最高領導機關——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是全黨意誌的體現。
從這個意義上說,黨章是規範和約束全黨行為的總章程,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在黨內具有最高權威和最大約束力。要統壹黨的思想和行動,就要統壹黨章,就是要使黨自覺按照黨章辦事。
3.黨章是黨的根本法,因為黨章是從嚴治黨的根本依據。黨章對黨內政治生活和組織生活的壹切重大原則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了黨內各項基本制度。
黨內除黨章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規都是以黨章為依據的,是為了保證黨章在實踐中得到實施而對某壹方面或某壹事項作出的具體規定。所以,黨章是從嚴治黨的根本依據和標準。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報黨的中央委員會批準。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選舉常務委員會、書記和副書記,由同級黨的委員會通過,報上級黨的委員會批準。
黨的基層委員會是否應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或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上壹級黨組織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應當有紀檢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