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對贍養老人有哪些規定?
1.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關於贍養老人的規定如下:納稅人贍養壹個或多個被贍養人的扶養費,按照下列標準統壹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由納稅人及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擔,每人每月分擔額不超過1,000元。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贍養人約定,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約定或指定分配的,必須簽訂書面分配協議,指定分配優先於約定分配。具體分攤方式和金額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改變。
3、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已經去世的祖父母。
綜上所述,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配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分擔或者約定分擔,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壹個或者多個被贍養人的扶養費,按照下列標準統壹扣除:
(壹)納稅人是獨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征收;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與其兄弟姐妹每月分攤扣除額2000元,每人每月分攤額不能超過1,000元。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贍養人約定,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約定或指定分配的,必須簽訂書面分配協議,指定分配優先於約定分配。具體分攤方式和金額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改變。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的父母、已經去世的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