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程序合法的原則是什麽?

程序合法的原則是什麽?

程序法定原則是現代刑事訴訟的基本要求,它包括兩層含義:壹是立法的要求,即刑事訴訟程序應事先由法律明確規定;二是司法要求,即刑事訴訟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刑事程序進行。程序法律原則的功能是調整程序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公開原則、回避原則、司法獨立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非法證據排除原則等。當然,也有跨越實體與程序界限的法律原則,如平等原則、公平原則等。根據法理設計的內容和問題是不壹樣的。程序性法律原則是指規定實體或實體權利和責任實現的程序性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七條* * *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後,除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外,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第五條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非歧視的原則。

應當公布行政許可的規定;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應當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未經申請人同意,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參加專家評審的人員不得泄露申請人提交的商業秘密、未公開信息或者商業秘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利益的除外;行政機關依法公開申請人的上述信息的,允許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

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任何人。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制度,加強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

行政機關應當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有效監督。

  • 上一篇: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主義法制沒有區別。
  • 下一篇:失信者多久能恢復信用?會有恢復信用的記錄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