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這樣的名字的前提是企業註冊資本需要達到5000萬。符合這個條件的,無論是新設立的企業還是已設立的企業,都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註冊。
包括壹些規模較大、影響較大的集團公司、工業公司、控股公司、投資公司以及壹些非工業企業名稱,在外資名稱中使用我國企業名稱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請登記備案,這就達到了在全國範圍內保護企業名稱的專用權。
擴展數據:
法律效力: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審批,或者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在報送審批前應當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並報送審批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
2、申請人可持《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到銀行開戶;
3.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經營活動或轉讓;
4.申請人持《名稱預先核準註銷通知書》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百度百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