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思路:(1),有人尊重習俗和法律,主張城邦公民都應遵守;(2)有的要求拋棄限制和違背自然的法律、習俗和倫理,建立符合自然的法律和習俗;(3)人人平等(在教育、財產和種族方面);(4)人是萬物的尺度。
早在公元前5世紀,以普羅泰戈拉為代表的古希臘智者派就開始改變自然哲學家對事物的客觀性和“神”的本質的關註,把人的活動和創造性,人的認識和活動的社會意義和本質置於人們的視線之外,從對自然和“神”的研究轉向對人和社會的研究。普羅泰戈拉在研究中認為,隨著社會法律和制度的完善,生產和技術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意識到自己的力量。由此,他提出了“人是萬物的尺度”這壹著名命題。他說:“人是萬物的尺度。有則萬物有,無則萬物無。”這個命題把人從自然和動物界中分離出來,把人作為萬物的核心和標準,這無疑是對人的尊重,是對人的地位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