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其特性和用途,通常分為三類: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能源礦產。
它是礦業發展的物質基礎。礦產資源的種類、分布和儲量決定了可能的礦業部門、地區和規模。其質量、開采條件和地理位置直接影響礦產資源的利用價值、礦業的建設投資、勞動生產率、生產成本和技術路線,對初級加工工業(如鋼鐵、有色金屬、基礎化工、建材)乃至整個重工業的發展和布局有重要影響。礦產資源的區域組合特征影響著區域經濟的發展方向和產業結構的特征。礦產資源的利用和工業價值與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技術經濟條件密切相關。隨著地質勘探、開采和加工技術的進步,礦產資源利用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擴大。
根據《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所謂礦產資源,是指經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自然資源,呈固態、液態、氣態。
目前,我國已發現171種礦產。可分為四大類:能源礦產(如煤炭、石油、地熱)、金屬礦產(如鐵、錳、銅)、非金屬礦產(如金剛石、石灰石、粘土)、水汽礦產(如地下水、礦泉水、二氧化碳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