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難道妳不能對履行合同負法律責任嗎?"視情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雙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各自承擔損失。但如果不是因為不可抗力,還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3.“這種情況是對方不能履行合同還是我們不能履行合同?”:
(1)對方不履行,不壹定代表不能履行。可能是指其有履行能力,只是拖延或者不履行,那是對方違約而不是不能履行。如果對方確實無力履行合同,則無法履行合同。
(2)由於對方不履行合同,妳方無法履行合同?那麽妳就不屬於履行不到位,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辯權:妳要求對方先履行,對方不履行,妳就不屬於違約,妳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對方不履行不是因為不可抗力,就應該賠償妳的損失。
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履行順序。壹方不先履行的,另壹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如果第壹履約方未能履行合同,第二履約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