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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和臺灣的防禦條約是什麽?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美國政府與臺灣省當局於1954年簽訂的正式國際條約。

這個條約是壹個基於軍事的多目標條約,包括政治、經濟和社會合作。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自動失效,但後來美國國會通過《與臺灣關系法》取而代之。中國大陸稱之為“美國、蔣介石和防禦條約”。

當時冷戰時期,美國在朝鮮戰爭中與東亞和東南亞國家締結雙邊或多邊防務協定,以牽制中國人民。朝鮮戰爭和中印戰爭壹結束,中國大陸就可以集中精力對付中國和臺灣省,這造成了54-55年中國臺灣海峽的緊張局勢,加速了美蔣簽訂防禦條約。

擴展數據:

長期影響:

這個持續了24年的條約是艾森豪威爾政府在中美關系中最大的遺產,其影響如下。

(1)這個條約的好處不僅限於中國(中國臺灣省)和美國,而是擴展到全國?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復印件

《中美防務條約》副本[2]

《美日防衛條約》、《美韓防衛條約》、《美菲防衛條約》等西太平洋則略有不同。?

(2)這個條約的基本精神是反對* * *,不僅在軍事上保衛中國和臺灣省,而且反對* * *資本主義對中國臺灣省的滲透。?

(3)該協議規定,除自衛外,中國在臺灣省對中國大陸當局的軍事行動必須經美國同意,這在壹定程度上恢復了杜魯門在臺灣省的中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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