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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民法?

根據不同的標準,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類如下:

1.根據是否存在直接的財產利益,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財產法律關系和人身法律關系。

財產法律關系是指與財產直接相關的以財產內容為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人身關系是指與主體不可分割的、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2.根據義務人的範圍,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

絕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不特定,除債權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是義務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相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3.根據內容的復雜程度,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單壹民事法律關系和復合民事法律關系。

單壹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只有壹套相應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復合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兩組以上權利義務相對應的民事法律關系。

4.根據形成和實現的特點,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

權利民事法律關系是指民事主體根據自己的法律行為而形成的、能夠正常實現的民事法律關系。

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因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

1.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含義

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是指民事主體之間因壹定的民事法律事實而形成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是指原民事法律關系因壹定的民事法律事實發生了變化。包括主體變化、客體變化和內容變化。

民事法律關系的消滅是指原民事法律關系因壹定的民事法律事實而終止。

2.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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