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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侵權責任?

第壹,什麽是侵權責任

1.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對於壹般侵權責任,其構成要件壹般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行為人實施了違法行為;

(2)損害事實的存在,即客觀上造成他人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

(3)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或過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擅自強拆能算侵權嗎?

根據法律規定,私人對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或者破壞。因此,擅自強拆屬於侵權行為,受害人可以依法起訴。不僅如此,以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的,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懲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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