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逆向行駛機動車的,壹次扣3分;高速公路逆行,記錄12分。車速超過限速10%以內時,只給予警告,不罰款;在限速50公裏以下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但不足20%的,處5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100元;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處300元罰款;超速70%的,罰款500元。非機動車也要向非機動車道方向行駛,不得在非機動車道或機動車道上逆向行駛,否則會受到交警部門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1.倒車、逆行、掉頭越過中央分隔帶或在車道上停車;
2.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超車;
3.騎行或碾壓車道邊界或在路肩上行駛;
4.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
5.試駕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200元罰款,可以並處吊扣12個月駕駛證:
(壹)駕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二)不按照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車、倒車或者通過中央分隔帶轉彎的;(四)未按規定停車的。
第八十二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倒車、逆行、橫過中央分隔帶、掉頭或在車道上停車;
(二)在坡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的;
(三)騎行、碾壓道路邊界或者在路肩上行駛的;
(四)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的;
(五)試駕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