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者擁有的權力應該和他們的責任相當。所謂“對等”,就是相互約定,不履行職責就不能有權力,也不能隨便要求管理者擅自承擔責任。
2.對管理者的授權是其履行職責的必要條件。合理授權是落實權責對等原則的壹個重要方面,管理者必須根據職責的大小進行授權。
3.正確選人用人。上級必須任命合適的人擔任某個職位和某項工作,並應根據管理者的素質和過去的表現,特別是責任感的強弱,授予他合適的管理職位和權力。
4、嚴格監督檢查。上級必須對管理者對權力使用的厭惡程度和職責履行情況有嚴格的監督檢查,從而掌握管理者任職期間的真實情況。
擴展數據
權利和義務建立在互惠的基礎上。
據了解,在對等的要求下,權利和義務有以下三種關系:
1,辯證統壹。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的,權利的實現必須以相應義務的履行為基礎。同時,權利和義務也有目的和手段的關系。
2.人人平等。權利義務平等表現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作為壹項基本原則確立的,同時在權利義務的具體設定和實現上也應該是平等的。
3.互利共贏。事實上,在國家規定的權利義務相壹致的條件下,在權利義務對等的體系中,壹個人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是有利的。
百度百科-權責對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