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汙染防治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的土壤汙染防治及其相關活動。本法所稱土壤汙染,是指由於人為因素,某種物質進入陸地表層土壤,引起土壤化學、物理和生物特性變化,影響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眾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
1.防治土壤汙染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1,防治土壤汙染的有效措施有:
(1)汙染土壤的生物修復;
(2)汙染土壤的化學處理方法;
(3)增加有機肥的施用量;
(4)調節土壤氧化還原條件;
(5)改變耕作制度;
(6)換土翻土;
(7)實施有針對性的措施。
農田土壤汙染的修復主要基於原位修復技術,可分為生物修復、物理修復和化學修復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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