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物質容易揮發燃燒,如汽油、煤油、甲醇、酒精等溶劑,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因空氣氧化而放熱,或因外界影響而積熱,達到自燃點而引起自燃的物質,如黃磷、油布、油紙等。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存放在面積不超過20m2的獨立倉庫內。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處附近的明顯位置應懸掛“禁止明火、易燃易爆”等警示牌。
根據倉庫的性質,配備合適種類的消防設備,如幹粉滅火器和消防砂。
易燃露天倉庫周圍應有不小於6 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嚴禁堆放障礙物。
生產輔助區與有明火和易燃物堆放的生活用房之間應有至少30 m的防火間距。帶飛火的煙囪應布置在倉庫的下風區。
存放的稭稈、鋸末、煤炭等物品的堆放應通風良好,並註意堆放中溫濕度的變化。當溫度超過38℃或水分過低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自燃和火災。
百度百科-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