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ABC
分析:
正式解釋,又稱“授權解釋”、“法定解釋”,是指憲法授權的機關或習慣認定的機關根據壹定的標準或原則,對憲法規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釋。這壹解釋具有法律效力。形式解釋可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行政解釋。
1,立法解釋。狹義的立法解釋是指國家立法機關對法律的解釋;廣義而言,壹般指壹切國家機關或其授權的依法有權制定法規的機關對法規所作的解釋。這裏說的法律解釋是廣義的。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憲法的解釋和需要進壹步明確或補充的法律解釋;需要進壹步明確或者補充的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對其行政法規的解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其他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需要進壹步明確或者補充的解釋。
2.行政解釋。行政解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時,對如何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解釋。有兩種情況: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對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的其他法律如何適用問題作出的解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對地方性法規具體應用問題所作的說明。
3.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是指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對如何適用法律法規所作的解釋。它包括:審判口譯;檢察解釋與審訴聯合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