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壹般指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法登記註冊,股東人數不足50人的經濟組織。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國有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組織形式。公司的內部組織是靈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