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法律規定,正當防衛可以作為免除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正當理由。壹般認為,正當防衛行為屬於行為人保護自己權利的行為,應視為權利的行使,權利的行使不應構成違法。
因此,行為人不應承擔責任。正當防衛作為私力救濟的壹種方式,本質上應該是壹種民事權利,也應該屬於救濟權。壹項權利的實現必然有其外在的表現形式和動態的實現過程,否則權利就無法實現,救濟權也是如此。
正當防衛行為就其外在表現形式和動態實施過程而言,是救濟權的行使。當然,這種權利行為要在法律規定的必要限度內,否則會導致侵權,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正當防衛的對象不同,正當防衛包括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況緊急,不能及時向國家機關求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者自由實施查封、扣押或者其他相應措施,並為法律或者社會公德所認可的行為。雖然我國法律對自助行為沒有明文規定,但自助行為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