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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背信的人可以是股東嗎?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於201114+00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 * *明確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今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整合到被執行人信用檔案中,以信用報告的形式提供給金融機構等單位,供相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時考慮。該司法解釋的出臺,旨在引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運用信用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督促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如果走訴訟程序,那麽公司在法院的訴訟記錄是不能刪除的。保存時間是永久的,壹般不會被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沒有辦法刪除法庭文件。但是法院的案卷是有保存時間的。如果想消除失信名單,請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壹)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二)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修改章程的決議使公司存續。

股東與公司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未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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