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業費就交不了供暖費,這不是捆綁收費。
物業費是指物業業主和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住宅區內的房屋、建築物及設備、公共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環境等與居民生活相關的設施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改造等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壹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等。;
2、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保潔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 * *用部分,* *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使用的部位和設施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列支,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采暖費是我國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入冬後,居民向供熱部門繳納的壹定費用。主要用於維持供熱所需的原材料、人員、房屋等相關費用。采暖建築面積是指單元門內不包括公共樓梯間和開放式陽臺的建築面積,其中原封閉式陽臺面積按壹半計算。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配套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