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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訴訟的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法律援助訴訟的條件是: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等需要法律代理的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七)請求賠償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和工傷事故的;

(八)因使用偽劣化肥、農藥、種子等生產資料直接用於農業生產,或者因汙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等損失而要求賠償的;

(九)主張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產生的民事權益;

(十)倡導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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