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納稅額:
(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需要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而未設置賬冊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絕提供納稅信息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不全,造成賬目審計困難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請問有誰知道(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需要設置會計賬簿;
妳指的是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規?只知道個體工商戶可以不建賬本收稅,那麽國企的私人承包制可以不建賬本嗎?
分析:
國有企業的私人承包制不能不建賬本。因為他雖然承包了,但是他們是以國企的名義在經營,所有對外的財務處理都要按照國企模式正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