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女士通過閃送平臺發了壹只價值3.2萬元的貓,引起了大家的關註。畢竟這件事裏的失貓只賠了2000塊!
對於主人來說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反映了社會對寵物的完全忽視,在國外並不是這樣。
第壹,我國沒有專門針對寵物的法律文件,導致寵物被認可。沒多大價值?隨著生活的改善,很多家庭都會有價格不菲的寵物貓或寵物狗!但是旅行或者搬家的時候,因為不能直接帶寵物,所以要辦理登機手續。
就像這位女士,因為通過閃付平臺查了壹只價值3.2萬元的貓,她就輸了!事實上,這件事出現後,網上褒貶不壹。
壹方面,大家都認為船公司拒絕這位女士是對的。畢竟貓等會動的東西也不能保證不會丟。另壹方面,我們也會註意到,目前的法律對寵物沒有嚴格的要求。
二是因為沒有法律保護,丟失寵物、偷盜等情況非常普遍。就像這個案例,面對受害人丟貓,快遞員根本不找貓,只建議受害人通過流程獲得賠償。
作為受害者,我不知道我的貓是否被送來了!是不是在路上迷路了!不知道是不是被盜,只能得到平臺2000元的賠償金額!
在國外,丟貓可能是超級大罪。只能說寵物在中國的認可度還是很低的,以至於大家都覺得?丟了妳的寵物?是的,沒什麽大不了的,真的很無奈。
我國沒有針對寵物的法律文件,沒有有組織的管理,會導致寵物托運不斷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