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審計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1.審計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審核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定審計計劃或方案;
(二)負責對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進行審計;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計劃,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經營提供成長服務;
(4)審核財務收支項目、費用支出和報銷情況;
(5)檢查、復核審計證據,並提出個別審計評價意見。
(六)為企業保密,並按照規定使用獲得的財務信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零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壹級審計機關負責。
二、審計報告的分類分為幾種類型。
審計報告分為:
1,按照審計報告的標準,審計報告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
2.根據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有四種基本類型:* *有保留意見、無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和否定意見;
3.根據審計報告的性質和類型,分為四種: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