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改變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明確,取消黃金制品生產加工批發業務審批和黃金制品零售業務審批。
擴展數據
《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
國務院決定取消第壹批行政審批項目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繼續對國務院剩余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嚴格審核論證。經研究,國務院決定第二批取消406項行政審批事項,對82項行政審批事項改變管理方式,交由行業組織或社會中介機構管理。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和調整後的後續監管和銜接工作,防止管理脫節。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與政府機構改革、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電子政務建設、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緊密結合,進壹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