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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對本單位生產有()危害的。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生產負責。

企業實施應急管理時缺乏相應的法律規範,使得壹些地區和單位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視不夠,應急準備不落實、應急處置不規範、違章指揮、盲目救援等問題十分突出,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擴展數據:

從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律制度建設來看,相關法律規定散見於《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中。,這些都太原則性,操作性不夠。

同時,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電力等方面的現有應急預案建設及相關行政法規。僅規定相關行業或應急管理某壹環節的工作,不夠系統和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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