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皮膚乳在生產和銷售中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皮膚乳在生產和銷售中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部門規章和法律的相關規定:

公告編號衛生部2004年10明確禁止使用皮革廢料、毛發等非食品原料生產食用明膠和水解蛋白;禁止以非食品原料生產的明膠、水解蛋白為原料生產加工乳制品、兒童食品等食品。

2009年《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當具有技術上的必要性,並通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範圍,食品生產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農業部發布的“

2011國家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皮奶”被列入監測黑名單。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的,可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

刑法第壹百四十條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上一篇:我應該去哪裏申請法律援助
  • 下一篇:信用卡購物如何證明借貸關系的成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