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市失獨家庭補助標準為例:
1.上海對失獨家庭的補助標準: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起;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起。
2.上海市失獨家庭壹次性補助:對具有上海市戶籍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傷殘父母壹次性補助3000元,對死亡獨生子女父母壹次性補助5000元。
法律依據
《上海市衛生計生委關於進壹步做好本市失獨家庭扶助服務工作的通知》規定,失獨特別救助對象每年最多可獲得6次、每次4小時的免費輔助醫療服務,當年可合並使用,但不能累計到下壹年度,全年累計時間最多24小時。在救助醫療過程中,個人應當支付的交通費、醫療費等費用,由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別扶助對象承擔。細節以協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