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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實是法院判決嗎?

背信由法院判決。當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時,將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名單的公布還需要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後才能實施。壹般情況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法定期限是兩年。被執行人在執行期間嚴重阻礙執行的,期限適當延長壹至三年。

第壹,不誠信是法院判決嗎?

1,不誠信被法院判決。當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時,將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名單的公布還需要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後才能實施。壹般情況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法定期限是兩年。被執行人在執行期間嚴重阻礙執行的,期限適當延長壹至三年。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對失去信任的人采取的壹般行動是什麽?

壹般來說,對失去信任的人采取的行動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在飛機、火車上睡覺;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因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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