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白,在我國,並沒有明文的法律法規規定這樣做是違法的,而且有些公司雖然十幾年來從來不用上班,也不用打卡來管理公司,但是後期公司高層發現公司制度不嚴,采取這樣的制度來刺激公司的經濟效益,其實是可取的,並沒有問題。當然,這樣對待員工是可行的。
但是因為國內對這些東西沒有明文的法律法規,公司十幾年都沒有采用上班打卡的制度,突然要求打卡。其實也沒什麽不好。畢竟有些公司自身制度存在嚴重問題,所以采取這種方式其實是為了更好的約束員工,幫助他們更好的做好相關工作。只有不斷提高公司的收入和校際,才能幫助公司更好的發展,幫助公司。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知道,公司采取這樣的方法並沒有錯。我們公司說采用這樣的打卡制度,就要遵守互相匹配的制度。畢竟觀察出勤也有相應的出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