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淚噴射器被歸類為驅逐和制服警用裝備,用於快速制服或制止極端恐怖襲擊、暴力襲擊、暴力反抗等突發事件,確保警察自身安全。人民警察的制式裝備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其原理是利用壓力容器內所裝的壓縮氣體推動容器內所裝的藥物,通過噴射器的噴嘴向目標噴射水、霧、泡沫和凝膠狀藥物,可刺激和灼傷攻擊者的眼睛、呼吸道、皮膚等部位,使人短時間內呼吸困難,迅速喪失行動能力,但不會造成永久性人身傷害,但能起到“壹舉制敵”的作用,在基層廣泛使用。常用的警用催淚彈噴霧器,根據其內含物的高效性和回收後是否有害,可分為OC、CS和CN。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十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者其他暴力行為時,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武器。
第十壹條為了制止嚴重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警械。
衍生問題:
防狼噴霧和催淚噴霧是壹個概念嗎?
防狼噴霧的核心是為了個人防護,催淚噴霧的核心是為了執法。可以阻止暴力被用於自衛,造成非致命威脅,造成各種應激反應和痛苦。但它們在成分、大小和外觀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催淚彈噴霧器的罐體是黑色的,上面印著警徽,警察,警察(都是白底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