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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服役期間考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回到地方工作有用嗎?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持證人具備法律職業所需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能夠取得表明取得新的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的資格證書,具備申請法律職業(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的資格證書。

那麽對於復員軍人來說,服役期間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回到地方工作有什麽用呢?

好處壹:優先選擇崗位。復員軍人回地方選擇崗位,士官憑服役期間檔案分數依次選擇崗位。尤其是壹些“人崗相適”的崗位,壹些法院崗位可以憑借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優先錄用,這對退役士兵來說是壹個巨大的優勢。

好處二:前景廣闊。對於喜歡自由和挑戰的復員軍人來說,律師無疑是壹個非常好的職業選擇,律師行業可以給妳提供無限的空間。只要通過司法考試,就可以選擇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執業壹年就可以拿到律師執業證。頭壹兩年肯定很辛苦,面臨無經驗、無人脈、無案源的痛苦。如果順利度過前三年,後面的日子會越來越好,年齡越來越大,越來越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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