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截至2010,世界上已有8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家庭暴力進行了專門立法。其中,英國、美國和我國臺灣省建立的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較為完善。
3.1960 165438+10月25日,三名多米尼加女性,三姐妹米拉貝爾在多米尼加遇害。為了紀念這壹事件,1981年7月,首屆拉美女權大會宣布11.25為反暴力日。
1993 165438+10月25日,聯合國發布了《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對“對婦女的暴力行為”給出了完美的定義,即“在公共和私人生活中,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體、精神或性方面的傷害和痛苦的任何暴力行為”。為了進壹步明確“消除對婦女的暴力”的重要性,1999年10月3日,15438+065438,聯合國大會正式通過了由多米尼克提出並得到60多個國家支持的提案,將每年的165438+10月25日定為“消除對婦女的暴力國際日”。
4.2011年3月,我國首部全國性的反家暴法草案起草。同年7月5日,15,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反家暴法納入預備立法項目。201165438 2004年+10月25日,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該法如果正式通過,將成為我國反家庭暴力的壹部綜合性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