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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事實婚姻離婚的法律規定

事實婚姻離婚的法律規定如下。詳情如下:

1,關於事實婚姻離婚的規定是,凡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壹律按非法同居處理;

2.如果是非法同居關系,不能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有結婚證,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也等於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權和辦理結婚證的原則是壹樣的。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訴狀,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現住址,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2.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即證明婚姻關系的材料、感情已經破裂的材料、對方有過錯的材料,可以自行收集或者申請法院收集;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訴狀和證據。壹般來說,如果被告不在中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訴訟。如果符合法律要求,那麽法院就會受理,反之,法院就會駁回;

5.法院受理離婚訴訟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將安排開庭時間,並至少在開庭前三天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期間,雙方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代理離婚訴訟。但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應當出庭,除非向法院提出不出庭申請,是否準許法院判決;

8.法院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對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1條。

婚姻和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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