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休20天以上不帶薪年休假。員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壹)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二)員工請假超過20天且單位不按規定扣工資的。(3)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的。(4)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患病超過3個月的。(五)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法律依據:《關於全年職工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的通知》。
第壹條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 250天。季節性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65438+2月= 20.83天/月。工作時間的計算: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
第二條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壹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排除國家規定的11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每月帶薪天數= (365天-104天)÷65438+2月= 21.75天。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