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試用期辭職可以放幾天假?

試用期辭職可以放幾天假?

法律解析: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關系。個人提出離職有三種情況:用人單位存在法定情形的,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不經用人單位同意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等。勞動者離職不提前30天提交辭職信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存在。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用勞動者產生的費用。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歐盟食品標準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守法主體包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