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女子龍某被高額的保險理賠吸引。龍某花1.3萬元為自己購買了18種保險。購買保險成功後,龍某竟然用斧頭砍斷了自己的兩個腳趾。龍某謊稱自己左手斧頭不小心掉下,傷到了腳趾。為此,保險公司為龍某理賠43萬元,龍某對賠償金額也非常滿意。
但事後湖北司法鑒定中心對龍的傷情做出了準確的鑒定。結果顯示,龍的左腳是銳器所致,並非斧頭意外掉落所致。龍的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最終,法院作出判決,以保險詐騙罪判處龍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
龍某作為壹個年輕人,要想獲得財富,必須要用自己的雙手去努力,用辛勤的汗水去拼搏,但是現在把心思花在騙保上,實在是大錯特錯。為了43萬元砍掉他的腳趾,確實難能可貴,但這份勇氣用錯了地方。他不僅沒有得到補償,還給自己留下了殘疾。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最後,邊肖想說的是,買保險的最終目的主要是為自己獲得壹份好的保障。騙保看似天衣無縫,實則漏洞百出。保險公司只要稍微調查壹下,就會調查事情的真相。所以,壹定不能對此動壹些歪心思,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