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是否違反了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大體同意,且未違反強制性條款,是有效合同;
2.在不了解合同內容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無效。不知道合同內容,是不真實的表示,不是有效合同。
什麽樣的合同才是有效的?
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有效:
1.訂立合同時,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和脅迫;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