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所稱犯罪,只有被告知才可以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的。
除了家族利益。
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徒刑。
不超過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監禁。
第壹次犯罪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會被處理。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次犯罪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會被處理。
如果不向法院提起自訴,犯罪就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