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錯誤,不予改判。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將改判。能否改判,要看審計情況和新的證據。當事人應當收集當時審計法院適用法律錯誤的證據。只有證據充分,法院才能改判。證據是法院改判的最重要依據。當事人應當全面收集證據。如果難以收集,最好委托律師或者向法院申請收集相關證據。法院審理適用法律錯誤是改判的重要情節之壹,但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只有提供充分、真實的證據,再審法院才會改判原審的錯誤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七條* * *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發現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變更;(三)原判決基本事實不清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查明事實後改判;(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第壹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