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收到法院文書後該怎麽辦?

收到法院文書後該怎麽辦?

法律分析:當事人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如何處理案件,要看自己的需要。對法院判決無異議的,按判決執行。如果有異議,他們可以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承辦人收到案件材料後,認為情況緊急,需要立即采取強制措施的,經批準後可以立即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後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 上一篇:石家莊交警24小時服務熱線
  • 下一篇:稅務師各科目考試時間多長?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