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集贓物是犯罪嗎?
1.針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受贓物是否違法的問題,我們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二條中看到,法律法規中有這樣明確的規定。
2.不知情的收取贓物不會構成犯罪。構成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當事人明知是贓物,知法犯法,最後為了獲取豐厚的利益而將贓物賣掉。
3.收集贓物將被處以3至7年監禁和罰款。
二、拘役的天數:
1.壹般刑事拘留期限為14天,其中檢察院批準的時間為7天,公安機關偵查決定是否適用逮捕的時間為7天。
2.如果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長羈押期限可達37天。
3.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二條明知是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