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還有壹點需要註意的是,不能隨意簽聘用協議,因為有些公務員職位要求應屆畢業生才有資格報考。妳是應屆畢業生,但是如果簽了就業協議,學校可能會給妳發放就業登記卡,妳可能就沒有資格報考公務員了。
3.妳現在知道了之後,要和學校協商,告訴他們妳要報卡的原因,讓他們出具。
4.學校的做法真的很不負責任。如果他們還是不肯給妳發報到證,妳可以向學校所在的就業部門投訴(如教育部門畢分局或人事部門機動調配處)。他們會害怕,因為教育部現在正在調查就業率造假。
5.至於檔案,教育部規定可以放在學生原籍的就業部門(如人事局),也可以放在學校所在地政府所屬的人才中介機構。免費儲存期為兩年。有的地方規定畢業兩年內(有的是壹年)可以重新分配。這是妳說的兩個有效期,但是超過這個期限,妳可能就不能辦理就業登記卡了(公務員就更不用說了),所以萬壹考不上公務員請壹定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