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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規則和任意規則的區別

權威法律規則是指授予公民、公職人員、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決定是否做某種行為的法律規範。禁止性規範和命令性規範稱為強制性規範;稱授權規範為任意性規範。權威規範在法律條文中往往用“可以”、“有權”、“享有”、“有”等詞語來表述。

任意性法律規範是壹種法律規範,它提供了壹種行為方式,行為人可以選擇也可以不選擇,其權利義務由當事人通過協商自由選擇,法律不具有強制性。壹般來說,武斷的法律規範賦予當事人權利和自由。比如婚前可以公證自己的財產,這是任意的。不用公證就可以結婚。再比如,中國公民結婚必須年滿22周歲,女性結婚必須年滿20周歲。必須有“必須”二字,未滿年齡民政部門不予登記。簡單來說,強制性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任意性的法律法規壹般都是有暗示性和選擇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壹條* * *中國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權對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明事實,負責處理。誰也壓制不了,誰也報復不了。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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