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數據保護制度。這部法律體現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立法目標,聚焦數據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建立了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數據安全審查等基本制度,明確了相關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這是我國數據安全領域的第壹部基礎性立法。
制定數據安全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數據是國家基礎戰略資源,沒有數據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數據安全法》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聚焦數據安全領域潛在風險,加強國家數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數據安全審查、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基本制度。通過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措施,提升國家數據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應對非傳統數據領域的國家安全風險和挑戰,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