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臺代替用戶作者發布集合,作者發布集合,屬於互聯網信息服務,需要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CP;ICP許可證是指企業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營業執照;
2.平臺上的作品正在交易,用戶需要申請EDI許可證。EDI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是指在線數據交易和數據處理;
3.《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中的網絡藝術品類型,平臺上的藏品都是數字作品,需要辦理這個證。多地已封證,藝術品業務立案;
4、藝術品經營備案,從事藝術品銷售的企業等。,需要申請藝術備案,現在可以申請;
5.區塊鏈技術應用於數字收藏平臺,需要區塊鏈備案;
6.對於二級或三級備案,平臺需要在獲取用戶身份證實名信息後才能辦理。壹般來說,需要處理壹定數量的用戶,同等保護是網絡安全評估的等級,避免平臺泄露用戶隱私信息;
7.拍賣許可證。如果平臺上的藏品是拍賣出售,需要辦理這個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
(壹)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
(二)資質證書、資格證書或者其他合格證書;
(三)行政機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文件。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的,可以對檢驗、檢測、檢疫合格的設備、設施、產品、物品加貼標簽或者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