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的簽訂需要雙方達成壹致,所表達的意思是其真實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原因;其次,協議除了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達外,還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最後,本協議原則上應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壹般來說,根據上述原則簽署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只要雙方協商壹致,雙方簽訂的協議,在法律上不是無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該協議的特點是無特定對象、簡單性、概括性和原則性,不涉及違約責任。根據2021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
1,合同當事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中存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3.合同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的意圖是虛假的。
綜上,協議的簽訂需要雙方達成壹致,所表達的意思是其真實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原因;其次,協議除了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達外,還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最後,本協議原則上應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