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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員工簽空白合同的後果

為員工簽訂空白合同的公司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如果公司繼續聘用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入職後兩年內開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如果單位不要工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為員工簽訂空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簽訂空白勞動合同可以認定為不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空白合同的後果如下:

1.空白合同的保管人或者提供人可能增加當事人的義務,限制當事人的權利,損害當事人的權益;

2.當事人可能面臨被欺詐、合同無效的後果;

3.也有可能按照約定的內容如實填寫合同條款,有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無效後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支付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第二十壹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壹項、第二項和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的除外。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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