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殘值率是指按直線法計算的資產折舊,允許扣除。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壹經確定,不得變更。固定資產殘值率的確定應嚴格按照財稅部門提出的相關規定進行,跟蹤最新折舊率,確保折舊結果準確,以便更準確地進行納稅申報,節約企業的稅收成本。此外,固定資產投資收益率也是企業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重要參考指標,用於比較實際投資收益率,還可以幫助企業判斷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率和投資是否有效。
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物的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等生產設備的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
3.生產經營用工具、器具、家具的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
4.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預計使用年限為4年;
5.電子設備的預期使用壽命為3年。
綜上所述,固定資產殘值率比例的確定權交給了企業,但強調了壹種合理性,要求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和固定資產的性質、用途,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九條
允許扣除按直線法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應當從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壹經確定,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