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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的編制依據是什麽?

妳的回答可以分解成幾個方面。

首先,城市規劃包括兩個層次和五個階段。這兩個層次是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五個階段可以說是:大綱、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

其次,這五個階段的規劃依據不同。當然,首先是以國家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為依據。城市總體規劃主要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年)

《城市土地分類與規劃用地標準》( GBJ 137-90)

國家發改委促進中部崛起規劃

建設部關於加強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工作的通知[2003]43號

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市“十壹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

其他相關國家法規和法律匯編

《總體規劃》的編制依據與城鎮體系類似,不同的是要以城鎮體系規劃、上壹輪《總體規劃》以及近期建設規劃、綠地規劃、道路交通、衛生、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為依據,以供參考。

如有詳細規劃,以總體規劃為基礎,也包括上述國家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和地方政策。細節就不贅述了。

希望能幫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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